【导语】:包头市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材料包括哪些呢?小编整理了包头市户口迁移材料,希望能帮到你。
大中专院校申报新生迁入登记时,凭录取通知书、录取花名册、户口迁移证,由市公安局审批,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,在校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时已将户口从原籍迁出,但未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申报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的,由市公安局审批,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恢复户口。
普通高等学校学生(含研究生)在校期间被批准转学,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户口迁出、迁入手续。
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上学期间因故退学或肄业的,凭退学证明、迁移证等证明,由市公安局审批,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